私募股权投资理论概述

一、概念

私募股权投资(PE)是一种长期的融资手段通过非公开的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而设立的基金投资于未发行上市的高成长公司通过各种方法使得被投资企业快速发展实现他股权的快速多倍增值同时在交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或者并购等方式退出投资同时出售所持有被投资公司的股份从而获利那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便是指从事非上市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公司股权投资的以多种退出投资方式获取收益的基金此处强调一点并非所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有一部分也会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而本文对于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做介绍仅研究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部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个范畴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仅投资于发展较为成熟的未上市企业主要包括发展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重振资本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领域极大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从企业筹资初创到上市退出都会有它的参与广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于狭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创业投资基金目前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较为接近于狭义范畴

狭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包含有四类。发展基金又称企业发展基金或者成长基金,是指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并购基金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夹层基金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重振资本是指向业绩不佳的企业投资改善经营状况。在以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中,现阶段存在于我国的主要为成长基金以及并购基金。

    我国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类型分布如下:


资料来源:清科研究中心

图1-1  2010-2016PE新募集基金类型分布情况

上图中成长基金占我国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绝大多数而成长基金类似于发展基金投资于成长型公司的基金期望其所投资公司的长期盈利潜力超过市场预期这种超额收益可能来自于产品创新、市场份额的扩大或者其它原因导致的公司收入及利润增长并购基金从2014年以来发展迅速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二大类型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特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兼具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基金的特性与其他类型基金相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是通过募资后管理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而其主要特性在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高收益高风险以及投资标的的特殊性具体体现为:

(1)投资标的为目标公司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区别于其它类型基金最主要的一点在于它投资于公司非流通股权并依赖其未来增长获取收益与股票类基金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无法通过股价提高获取收益而是待公司股权价值提升后选择退出方式结束投资

(2)退出方式多样化退出方式即获利方式一般意义上的基金主要通过清算分配利润即清算退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达到目标收益之后往往不会直接进行清算而是采取某种方式出清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来获得确实收益之后才进行利润分配

(3)高风险高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对象大多为朝阳产业或是高科技公司这类对象风险极大极易失败,可一旦度过初创期企业的发展便势不可挡同时伴随的高利润会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带来丰厚利润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国现阶段PE的主要类型为成长基金的现象。

(4)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搜寻成本非上市公司股权流通较为困难其股权交易多为直接融资降低了许多中间费用以及交易成本但由于非上市公司信息一般不公开所以搜寻这类非上市公司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人力来获得信息直接提高了基金的搜寻成本

(5)拉动实体经济发展与产业投资基金类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某一行业的非上市公司时仅当公司得到成长股权价值增加时它才有利可图由此可以推断出投资方与受资方目标一致共同着力于将公司发展壮大在高收益的示范作用下会有越来越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入该行业谋求利润带动行业发展进一步拉动实体经济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分为三种:公司型、信托型以及合伙制

公司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人作为股东直接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来自于公司外部通常是由股东大会选出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信托型(也称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彼此制衡成为一个整体借助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将社会上拥有闲散资金的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资产交由基金管理人对选定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投资获得的收益由基金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方式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由合伙人出资形成一定的资产规模之后投资于目标公司股权合伙人拥有基金管理者与基金投资者双重身份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前者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后者则以其出资份额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不同合伙人之间相互制约共同经营基金合伙制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存在形式

                                                                             作者:审评一部  曾荟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