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如何在新形势下履行好审计职责,深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我们认为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六个问题:

一是搞好审前调查,并与内控制度测评相结合。审前调查,是审计质量控制第一关,通过审前调查,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如经济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内部控制和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再通过内控制度测评掌握其在财务管理上的失控点。比如:是否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财产物资管理是否有章可循等关键环节内控制度及其执行,合理确定重要性和评估审计风险,以便确定审计实施方案的范围、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和实施步骤,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严把收费审计关,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审计时要关注以下环节:一是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二是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三是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四是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三是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首先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最后还要审查其经费的使用效益情况,具体包括:经费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即单位是否履行其法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有效服务;经费使用是否节约合理,有无明显不当和损失浪费情况;检查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是审查资产的完整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一是对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流动性较强,易发生错弊,应作为审计重点。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的领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银行开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的问题;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支现金,超出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二是对其他实物性资产,应检查财务、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之间责任是否明确,职责分工能否确保证记录完整准确;新增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是否存在购建资产作为支出核销,形成帐外资产的情况;资产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转让计价有无合法依据,是否存在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固定资产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问题;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实物性资产进行监督盘点。

五是加强对往来款的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目少、金额小,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年底应进行清理,一般无余额检查时常常不作重点。正因如此,有的单位就作起了文章。将上级单位拨入的项目资金、下级部门上缴的管理费、房租收入等收入记入往来款科目,造成截留挪用、隐瞒收入、逃避资金监督管理、偷逃税金等情况。有的单位将无法报销的费用列入往来,对收回无望款项及个人借款长期挂帐,造成单位当年支出不实。

六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审计中应检查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标准使用,有无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使用,有无截留或不及时拨付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根据项目资金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以及单位具体情况,注意学习掌握与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了解其业务特点,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